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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户及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娄底住房公积金龙卡和住房公积金牡丹灵通卡(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卡)的发行为娄底住房公积金的更加规范管理、风险防范及管理档次的提升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为切实发挥好住房公积金卡的作用,现对住房公积金卡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1. 从2010年1月1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所有业务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原件才能受理,二者缺一不可。
2. 还没有发住房公积金卡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户则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3.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算机系统中已有住房公积金卡号而缴存户本人没有领到卡的,请缴存户及时与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联系分析并查找原因以得到适当解决(卡号6227开头的为建设银行办卡,卡号6222开头功的工商银行办卡)。
4. 从2010年1月1日起所有经批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必须转入本人住房公积金卡中,如果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算机系统中没有住房公积金卡号的则凭本人工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转入本人工资存折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受理其它银行卡和其它存折。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0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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