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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存办事指南---缴存额核定

【点击数: 【日期: 2010年03月12日】 打印文章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等于职工个人缴存与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数额之和。

其中职工个人的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总额除以12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市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2.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原则上不高于12%,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与单位缴存比例应当一致。

3.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个人缴存部分和单位缴存部分均以元为单位,逢分逢角进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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